概述
意大利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2005年2月10日制定,2010年9月2日施行的《工業產權法典》。由意大利專利商標局或者商會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意大利語。商標專用權需要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注冊不是強制性的,但為了保護商標或進行續展,就必須依法登記注冊。法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但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按“在先使用”主張商標法。
意大利是《巴黎公約》《尼斯協定》《內羅畢條約》《商標法條約》《新加坡條約》《維也納協定》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意大利為《馬德里協定》《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和歐盟成員國,故商標注冊可通過“單國注冊”“歐盟注冊”或“馬德里國際注冊”的方式辦理。
商標申請
目前,意大利專利商標局采用尼斯分類第11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接受一表多類申請。意大利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字母、數字、圖形、三維標識、顏色組合等。
若申請人非意大利居住的,須委托該國專門的代理人辦理。
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材料為:
1、商標圖樣;
2、類別及具體商品項目;
3、申請人名義及地址;
4、委托書;
5、若聲明優先權的,需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及對應的意大利語翻譯件。
申請注冊意大利商標的主要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準-發證。申請遞交后1周左右受理。審查員將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要求和分類信息是否符合規定;實質審查包括對商標顯著性、是否違反禁注禁用條款的審查。審查不能通過的則會下發駁回通知書并要求申請人在駁回通知載明的期限內予以答復,實質審查通過的,則將會被安排公告。
公告日起3個月內異議期,任何利益相關人員或在先權利人均可提出異議,提異議的理由主要有:
1、與在先商標沖突,如擁有在先的注冊商標;
2、商標缺乏顯著性;
3、商標具有不良影響;
4、惡意注冊;
5、與在先其他權利沖突,如商號權、外觀設計、版權、人名等。
公告期內無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商標將正式注冊成功。順利的情況下,意大利商標注冊目前需要10個月左右;如中途遇到異議或駁回,時間將會被延長。
其他
意大利注冊商標可以在圣馬力諾受到保護。
意大利商標注冊時不對“相對理由”進行審查,即官方不會以申請商標與在先商標構成近似而主動駁回,因此商標很容易通過初審并予以公告,這就需要全力人即使在申請注冊成功后,還需要持續關注,進行檢車,即使進行異議維權以保護自己的商標權。
商標維護:
意大利商標注冊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請日開始起算;到期日前12個月內可以辦理續展,寬展期為6個月;續展有效期為10年。
商標注冊后的無效或撤銷申請,一般可根據意大利《工業產權法典》下述條款提出:
《工業產權法典》第26條:違反本法第13條或第4款,商標成為行業通用名稱;違反本法第14條第2款,商標易對公眾產生誤導,尤其是在商品的質量及商品或服務來源方面的誤導;違反本法第24條,商標注冊后連續5年未在當國實際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請撤銷,不可抗力除外。
商標撤銷/無效申請可向商標局提出,再現行條件下,一般需耗時1-2年。被申請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證據材料應對他人以“未使用”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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