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埃及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2002年7月2日頒布的《知識產權保護法》。由埃及貿工部商標和工業設計司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商標專用權需要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注冊不是強制性的,但為了保護商標或進行續展,就必須依法登記商標。阿根廷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
埃及是《商標條約法》《巴黎公約》《尼斯協定》《WIPO公約》《內羅畢條約》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是《馬德里協定》《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故商標注冊即可以通過“單國注冊”的方式辦理,也可以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的方式辦理。
商標申請
目前,埃及采用尼斯分類第11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接受一表多類申請。埃及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名稱、圖形、字母、三維標識、顏色組合、標語等。
若申請人非埃及居住的,須委托本國專門的代理人辦理。
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材料為:
1、商標圖樣;
2、類別及具體商品項目;
3、申請人名義及地址;
4、委托書,需使館認證;
5、若聲明優先權的,需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并公證認證。
申請注冊埃及商標的主要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準-發證。申請遞交后2周左右受理,審查員將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要求和分類信息是否符合規定;實質審查包括對商標顯著性、是否違反禁注禁用條款和是否與在先上班形成沖突的審查。審查不能通過的則會下發駁回通知書并要求申請人在駁回通知載明的期限內予以答復,實質審查通過的,則將會被安排公告。
公告日起2個月為異議期,任何利益相關人員或在先權利人均可提出異議,提異議的理由主要有:
1、與在先商標沖突,如擁有在先的注冊商標;
2、商標缺乏顯著性;
3、商標具有不良影響;
4、惡意注冊;
5、與在先其他權利沖突,如商號權、外觀設計、版權、人名等。
公告期內無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商標將正式注冊成功。順利的情況下,埃及商標注冊目前需要1-2年;如中途遇到異議或駁回,時間將會延長,往往可能會耗時3-4年。
其他
埃及辦理商標變更、轉讓、許可等事項,想要的變更證明、轉讓協議、許可協議等均通過埃及大使館認證后才能被官方受理。因為不適用而被撤銷的商標,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除商標權利人外,任意第三方在相同的商品/服務上申請與該商標相同的商標不能被核準。但因為無效宣告被撤銷的商標,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商標維護:
埃及商標注冊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請日開始起算;到期日前12個月內可以辦理續展,寬展期為6個月;續展有效期為10年。
商標注冊后的無效或撤銷申請,一般可根據《商標法》下述條款提出:
1、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申請商標時已知或應知有他人權利在先的;申請商標為他人在世貿成員國的馳名商標的可申請無效;
2、商標注冊后連續5年未在當國實際使用的,人和人氪申請撤銷,不可抗力除外。
商標無效/撤銷申請氪向埃及行政法院提出,在現行審查條件下,一般需耗時2-3年。被申請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證據材料應對他人以“未使用”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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