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埃塞俄比亞現(xiàn)行商標法規(guī)主要基于2006年7月7日頒布的《商標注冊和保護宣言》。由埃塞俄比亞知識產權局統(tǒng)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阿姆哈拉語。商標專用權需要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注冊不是強制性的,但為了保護商標或進行續(xù)展,就必須依法登記注冊。埃塞俄比亞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
商標申請
目前,埃塞俄比亞采用尼斯分類第10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接受一表多類申請。埃塞俄比亞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名稱、圖形、顏色組合、標語、三維標識等。
在美國沒有住所或主要營業(yè)場所或真實、有效的工商企業(yè)的而自然人或法人,須委托該國專門的代理人辦理。
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材料為:
1、商標圖樣;
2、類別及具體的商品項目;
3、申請人名義及地址;
4、委托書,需使館認證;
5、營業(yè)執(zhí)照公證或其他國家的注冊證公證,申請注冊商品/服務范圍不能超過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或在先注冊證上的商品/服務范圍。
申請注冊埃塞俄比亞商標的主要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準-發(fā)證。申請遞交后3-4周受理。審查員將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要求和分類信息是否符合規(guī)定;實質審查包括對商標顯著性、是否違反禁注禁用條款和是否與在先商標形成沖突的審查。審查不能通過的則會下發(fā)駁回通知書并要求申請人在駁回通知載明的期限內予以答復。實質審查通過的,則將會被安排公告。
公告日起2個月為異議期,任何利益相關人員或在先權利人均可提出異議,提異議的理由主要是:
1、與在先商標沖突,如擁有在先的注冊商標;
2、商標缺乏顯著性;
3、商標具有不良影響;
4、惡意注冊;
5、與在先其他權利沖突,如商號權、外觀設計、版權、人名等;
公告期內無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即可獲準注冊并頒發(fā)注冊證。順利的情況下,埃塞俄比亞商標注冊目前需要1-2年;如中途遇到異議或駁回,時間可能延長至3年左右。
其他
無
商標維護:
埃塞俄比亞商標注冊后7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請日開始起算;到期日前3個月內可以辦理續(xù)展,寬展期為6個月;續(xù)展有效期為7年。
商標注冊后的無效或撤銷申請,一般可根據《商標法》下述兩個條款提出。
1、《商標法》第36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申請商標已知或應知有他人權利在先的,可申請無效。
2、《商標法》第35條:商標注冊后連續(xù)3年未在當國實際使用的,人和人氪申請撤銷,不可抗力除外。
商標無效/撤銷申請可向埃塞俄比亞知識產權局提出,在現(xiàn)行審查條件下,一般需耗時2-3年。被申請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證據材料應對他人以“未使用”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 發(fā)票 | 市場調查結果 | 產品目錄 | 報價單 | 基于互聯(lián)網的使用 |
| 營業(yè)額證據 | 持續(xù)維護的網 | 包裝、裝潢 | 書面聲明 | 標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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