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變更地址要交納多少費用,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申請人需要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的相關信息,如果商標注冊通過后,要變更相關信息的,就需要提出變更申請,那么商標變更地址要交納多少費用?
依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稅[2017]20號文件的規定,商標變更地址的的規費為250元每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準的,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未一并變更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九十七條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繳納費用。繳納費用的項目和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分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