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收費收據的查詢規定,為保護專利而收取的費用。法律法規對申請人申請專利以及專利權人維持專利需要繳納的費用都有明確規定,所有收費作為行政規費全部上繳國庫。那么專利收費收據的查詢規定是怎樣的?
專利收費收據的查詢規定是怎樣的?
繳費人繳納專利費用后未收到收據,應先通過電話、郵件或信函查詢,確定收據去向。收據已寄出的,繳費人可依據專利費用管理處(或代辦處)提供的掛號號查詢郵路;收據因地址不詳或無人接收而滯留在專利費用管理處(或代辦處)的,繳費人可通過傳真、郵件或信函將請求再寄收據的材料發至專利費用管理處(或代辦處)辦理收據再寄,也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攜帶相關材料、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前往專利費用管理處(或代辦處)領取收據。
辦理收據再寄手續需提供收據再寄請求及原始繳款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專利收費收據的開具:
(1)窗口面交現金和刷卡繳費的,依據繳費人在繳費清單上填寫的收據抬頭開具;窗口面交支票繳費的,依據支票上財務專用章所列單位名稱開具;
(2)銀行匯款繳費的,依據匯款人賬戶名稱開具;
(3)郵局匯款繳費的,依據匯款人姓名開具;
(4)網上繳費系統繳費的,依據繳費人填寫的收據抬頭開具;
(5)同一筆繳費中,同一申請號(或專利號)的多項費用開具一張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