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好處,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法律規定有涉農專利、商標、版權,以及植物新品種、地理標志、農業生物遺傳資源與傳統知識、農業商業秘密等。
1、促進農業科技創新
我國農業要取得實質性的發展,必須要依賴科技創新。支持、滋養這些創造者的正是知識產權制度本身。鼓勵創造,獎賞我們賴以建設世界和未來的極富創造和創新精神和人才,正是知識產權的目的之所在。
2、促進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知識產權制度對知識財產采用市場機制進行產權界定和分配。在這種制度之下,知識產權可以作為商品在市場上進行交換。
3、促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發展
我們實行的農產品商標與農產品地理標志戰略已取得明顯的成效。以商標或者地理標志為紐帶將若干農戶有機組織起來,或者將若干農戶與龍頭農業企業或者農業大戶組合起來,農業生產經營呈現產業化與規模化發展的景象,相關單位或者個人并實際享受到了產業化與規模化所帶來的競爭優勢與實際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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