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期限,建立起完善的知識產權執法制度,才能于維護正常的進出口貿易秩序,制止相關侵權事件。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期限是多久?
(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的有效期是10年。
(二)如果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期自備案生效之日起不足10年,該知識產權的海關保護備案的有效期以知識產權的有效期為準。
(三)如果知識產權是在2004年3月1日前,也就是修訂后的《保護條例》實施前由海關總署予以核準或者續展的,仍舊適用7年的保護期限。如果準予備案是在2004年3月1日前,但續展是在2004年3月1日后,則續展后的保護期限為10年。
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其代理人請求海關扣留即將進出口的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根據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向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合理的范圍內了解其進出口貨物的知識產權狀況。海關要求申報進出口貨物知識產權狀況的,收發貨人應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海關如實申報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收發貨人向海關提交的有關文件或者證據涉及商業秘密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收發貨人應當向海關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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