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失敗的原因,隨著企業自主創新活力不斷增強,商標注冊需求量不斷增加,商標代理行業也就自然是越來越火。那么注冊商標失敗的原因有哪些?
商標查詢空白期也稱為商標查詢“盲期”,即從申請人申請注冊商標到商標局錄入電腦的這段時間,商標信息是處于未知的狀態,無法被檢索到。目前,商標的查詢“盲期”為10天左右。
注冊商標失敗的原因:新申請商標與在先商標近似或相同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注冊商標失敗的原因:新申請商標系惡意搶注
《商標法》第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注冊商標失敗的原因:新申請商標系禁用標志
注冊商標失敗的原因:新申請商標含通用名稱或缺乏顯著性
《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2)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3)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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