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標申請注意事項,加拿大商標是海外商標注冊中最熱門的一種,主要是因為其國家大部分商品都是進口的原因,所以國內有許多企業(yè)都將自身的商品和服務進行出口貿易到加拿大,在這個過程中,企業(yè)都會將屬于自己的商標影印在商品和服務商,那么加拿大商標申請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必須注冊才能使用商標的商品/服務:貴重金屬。
二、申請人名義。一般只能有一個申請人,如果是兩個申請人共同申請,那么這兩者必須是合伙人關系或有法律關系的聯合公司。
三、檢索商號。商號即使沒有注冊,也可以被視為商標的在先使用,但前提是,該商號必須以商標來使用。
四、別人已經注冊的商標不能用來描述商品/服務。
五、商標中含有“bank”,并且服務包括銀行服務,申請人必須是經過授權使用該“bank”字樣。商標中含有"mail",letter",and"post",并且服務包括郵寄服務,申請人必須是經過授權使用該等字樣。
六、與下列標志相同或近似不得注冊(禁止性規(guī)定):
a.皇家/皇室標志(盾冠杖等)
b.總督的任何標志;
c.任何指向商品/服務的來源是皇室或政府的;
d.加拿大的國旗國徽或地區(qū)旗幟徽記(包括已棄用的),其他國家的國旗國徽及徽記等,政府間組織的旗徽等;
e.紅十字、紅新月、紅水晶、紅獅子、紅太陽(伊朗的紅十字標志);
f.政府部門標志;
g.不道德的,令人反感的詞語/圖形;
h.導致他人與某個活人/死亡未滿30年的人產生關聯的;
i.任何大學名稱;
j.獲得皇家特許或政府特許或大學許可的除外(針對這些機構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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