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駁回乃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如果你申請的商標突然有一天被駁回了,那你應該首先了解的是,商標究竟是因為什么被駁回的,因為有些駁回是可以逆轉的,有些商標被駁回則是不可逆轉的。
商標注冊駁回的原因有很多,世野小編為您介紹。
一、絕對理由駁回
1.商標法第十條關系國家名稱、軍隊標志、國際組織標志、紅十字、紅新月、民族歧視性欺騙性、有害道德風尚及不良影響、有關縣級區劃的地名等;
2.商標法第十一條關系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敘述商品或服務特點的標志、以及缺乏顯著性的標志;
3.商標法第十二條關于三維標志注冊的限制性規定;
4.商標法第十六條關于地理標志保護的規定等。

二、相對理由駁回
1、他人注冊在先
商標審查員進行商標審查時,首先會對商標數據庫進行檢索,若發現同一商標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冊申請的話,就會根“申請在先原則”,駁回后提出申請的企業或個人。
這種情況一般是因為商標查詢存在盲期導致,屬于不可避免的客觀原因,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情況是由于商標注冊申請人的疏忽導致。一些企業或個人沒有經驗,不熟悉商標注冊流程,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前沒有進行商標近似查詢,造成申請商標與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相同的情況,白白損失了注冊費。
2、商標缺乏顯著特征
當申請的商標過于簡單,如使用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時,審查員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征,不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
3、商標近似被駁回
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一般來說,在商標取名和logo設計時,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產生傍名牌的想法,則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商標近似是最常見的駁回原因,也是最容易產生誤判的地方,所以要謹慎對待。
4、商標名稱屬于通用名稱、描述性詞語
行業內通用的名稱以及僅僅描述了產品特征的詞語不能作為商標注冊。
5、使用了不被允許注冊的標志
《商標法》規定了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國旗、國歌在內的若干種不可作為商標注冊使用的標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眾對商品質量、產地產生誤認的名稱或標志都不可注冊為商標,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許的標志作為商標注冊,則會被駁回,不予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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