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澳門商標注冊流程,澳門有本身獨立的商標注冊制度,在中國大陸或世界其它地方已注冊的商標,并不會自動在澳門地區生效,如需得到在澳門地區的知識產權保護,還須依據澳門知識產權法例辦理相關手續。
1、提交申請,澳門商標注冊,需由申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前往中國澳門知識產權廳辦理相關申請手續,并提交申請所需文件;
2、形式審查,審查符合規范的,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刊登申請公告,2個月內任何第三人均可提出異議;;如果不符合規定的,3個月內補正所欠缺的文件或改正不符合規范之處;
3、實質審查,符合規范且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刊登給予公告,并且1個月上訴屆滿且沒有上訴的,簽發注冊證;如果審核不符合規范,且異議成立,刊登拒絕公告,如果對于公告有異議的,提起上訴(上訴期限為一個月內);法院會回復批給或拒絕,批給即可以簽發注冊證,如果是拒絕,則是拒絕注冊,該商標并不能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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