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商標注冊概述
在芬蘭,可注冊的商標種類有:商品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和色彩商標。芬蘭采用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與國際分類一致。一個商標申請可包括兩類以上商品,但每多一類需交相應附加費。芬蘭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聯合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色彩商標的注冊申請。
芬蘭參加的國際公約和國際組織有;《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95年12月29日芬蘭政府成為馬德里協定議定書成員國,并于1996年4月1日馬德里協定議定書在芬蘭得以實施,屬同為協定同為議定成員國。
芬蘭商標注冊的申請,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進行申請:
1、芬蘭商標注冊國家官方單一注冊;
2、可以通過歐共體商標注冊(CTM)途徑,獲得芬蘭商標法律保護。
3、如果您的商標在原屬國(屬馬德里締約國)已經提出申請或者已經注冊,也可以通過國際商標注冊途徑,獲得芬蘭法律保護。

芬蘭商標注冊需要的資料
1、企業名稱、地址(中英文);
2、商品/服務的國際分類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務清單等信息;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商標圖樣5份,要求清晰、紙張質量好。如是彩色商標,需遞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規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過 10cm×20cm;
5、若已使用,申請時提供在注冊地區最早使用日期。
芬蘭商標注冊
1、商標公告:3個月
2、商標詳審:9-12個月;
3、商標注冊有效期:10年,自提交商標申請日起;
4、注冊商標續展:可在商標注冊期滿前1年內,或注冊到期后6個月寬展期內提出申請,續展有效期為10年;
* 以上時間按順利注冊計算,實際時間以商標局為準,如果在商標審查過程中遇到“商標補正”、“商標答辯”、“商標異議”等情形,則會出現相應的時間流程。
以上是關于“概述芬蘭商標注冊、注冊芬蘭商標流程”的相關內容解答到這里,如果您對于商標注冊這塊,有任何疑問的,歡迎來電咨詢我們:400-065-0008。



在線咨詢
給我電話
掃一掃
顧問QQ
全國熱線
投訴建議
回到頂部
提交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