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注冊商標的現象越來越常見了,那么個體工商戶注冊商標必須是法人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一)負責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注冊商標需要什么條件
1、以企業名稱申請注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需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注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注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注意:《商標代理委托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址完全一致。

商標持有人的權利如下:
1、商標專用權的概念。 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2、商標專用權的內容。 商標專用權的內容,是指商標注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注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和續展權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專有使用權和禁止權。商標專有使用權,是商標注冊人在國家商標總局核準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在線咨詢
給我電話
掃一掃
顧問QQ
全國熱線
投訴建議
回到頂部
提交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