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已經實現了商標在線服務,這一項新服務為塞浦路斯用戶帶來了全新的服務體驗,此在線服務的新功能還能在發布時將于歐盟成員國有關的商標法律保持一致。下面我們就如何注冊塞浦路斯商標來聊一聊。
一、塞浦路斯商標注冊概述
塞浦路斯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1962年《商標法》(于1990年和2000年修訂),“塞浦路斯企業注冊與破產管理局”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希臘語、商標專用權需要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注冊不是強制性的,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商標或進行續展,就必須依法登記注冊。塞浦路斯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張商標權。
塞浦路斯是《TRIPs協定》、《內羅畢條約》、《巴黎公約》、《尼斯協定》、《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塞浦路斯既是《馬德里協定》成員國,也是《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同時塞浦路斯也是歐盟成員國,故商標注冊既可通過“單國注冊”的方式,也能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的方式辦理。
二、在塞浦路斯人們有三種注冊商標的方式
1. 直接向塞浦路斯提交申請
2. 通過向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申請獲得歐盟商標
3. 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提交國際申請
三、塞浦路斯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a、申請人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護照復印件
b、申請人為企業:提供企業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 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2、 商標圖樣及商品類別;
3、 商標委托代理書
四、塞浦路斯商標申請注冊
1、申請人資格:任何使用或善意打算使用商標的個人或組織都可以申請商標注在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他人也可以使用該商標。
2、申請流程(順利情況):
(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后 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
( 2)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 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 。 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 3)塞浦路斯商標公告: 經審查,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后,便會在塞浦路斯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3 個月為異議期。
( 4)注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注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 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20-28個月。
3、塞浦路斯商標有效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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