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的差別,隨著時代的發展商標也越來越得到了重視,近似商標、商標搶注的現象頻繁發生,使得企業開始維護起了自身的商標權益。那么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的差別是什么呢?和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商標許可:商標合法持有人通過向國家商標局備案,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稱為商標使用許可。根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持有人可以取得商標使用費,被許可人則可取得按照約定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轉移的是商標的所有權,商標轉讓后轉讓人不享有處置商標的任何權利。商標轉讓一般有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和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的差別一:商標轉讓其實就是變更了注冊商標所有人,轉讓人對該商標不再擁有所有權了;而使用許可是商標使用主體的擴展,也就是許可人還擁有該商標,并且負有監督被許可人使用該商標的義務。
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的差別二:商標轉讓不僅要求受讓方要符合法定條件,還要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申請核準;而商標許可放寬對被許可人的條件要求,且只需要雙方簽訂許可合同并到報當地工商機關備案。
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的差別三:商標轉讓中,受讓人將擁有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利,并可自行決定商標的使用期限等;而商標許可中,被許可人僅僅只享有使用許可的權利,關于商標使用期限需要和許可人共同決定。
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的差別四:商標轉讓需要將相同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一起轉讓出去,且一次性繳納轉讓費用;商標許可沒有做此要求,僅根據使用期限繳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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