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名稱是指商標稱謂。商標是否必須具有名稱,各國立法規定不一。有些國家或地區要求商標必須具備名稱,便于呼喚,而一些國家則不以此為商標使用、注冊的條件。
1、商標命名:通俗、順口的更易被記住
商標命名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詞,簡單易寫易印刷;商標讀音要響亮、順口和有音樂美感,避免過長。
2、商標命名:商標要突出商品的特點
商標名稱一般都很簡短,只能顯示商品某一方面的特點,因此就要求商標命名時應盡量突出讓消費者關注的方面,比如產品使用的技術、原料、產地等等。
3、商標命名:要考慮消費群體心理
產品、服務都有特定的消費群體,因此在給商標命名時要充分考慮到消費者的心理才能贏得市場。如老年保健品商標命名,就要考慮老人喜歡養生、健康長壽的心理。
4、商標命名:要有美感,寓意良好
所謂有美感是指商標名稱形象鮮明,能使人產生美好聯想。寓意良好是指名稱所蘊含的意思要美好。
5、商標命名:要名副其實,避免自相矛盾
商標最好能從某一個側面反映出商品的某種特征,這種特征應該和商品有一定的聯系,應避免出現商標與產品不符或有商標有損產品形象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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