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申請的授權條件,判斷自身的發明是否屬于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類別,然后從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所提供的信息當中了解專利申請流程的基礎知識。
1、裝飾性
可獲得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必須是就產品作出的設計。外觀設計的裝飾性要求相關外觀設計應當具有一定的美感,但不會要求如美術品或藝術品所呈現的美和裝飾性。要注意的是,外觀設計只保護裝飾性特征而不保護技術性特征,即不保護產品的技術功能。某些外觀設計需要借助其他因素比如流水、燈光等,才可以顯示出來,但并不妨礙他們是對產品的裝飾,并且可以獲得專利。
2、新穎性
如果一件申請授權的外觀設計與一件在先的外觀設計大體相同(不要求完全相同),則申請中的外觀設計不具有新穎性。如果不同,則專利申請中的外觀設計具有新穎性。申請人首先在其他《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成員國提出的外觀設計申請,在美國享有6個月的優先權,即國際優先權。申請人首先在美國提出一項專利申請后,可以在12個月內提出新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并享有在先專利申請的申請日,并不喪失新穎性,即美國國內優先權。
3、非顯而易見性
如果在相關領域中一般技術水平的人員看來,專利申請中的外觀設計作為一個整體,與申請專利時的現有外觀設計之間的不同是顯而易見的,那么這項外觀設計不能被授予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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