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專利變更的流程是怎么規定的,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
一、專利權人尋找專利轉讓的途徑
這是專利轉讓最基礎和開始的環節,往往比較易實現。尋找專利轉讓的方法有許多。專利權人通過尋找具有好評的企業、專利中介機構、網絡平臺進行宣傳、轉讓,引導投資者購買專利。
二、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
這是專利轉讓的中心關鍵環節,這一環節決定專利是否得以轉讓。在專利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在轉讓方式、價格、時限等內容上取得一致的意見的基礎上,文字明確好雙方的利益,從而才能有效地開展之后的轉讓相關工作。
三、準備好專利轉讓需要的相關文件
雙方需要準備好專利轉讓需要的相關文件,這些文件應該嚴格地按照規定的形式進行填寫,這樣就可以縮短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文件的時間,加快審核的速度。
四、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將相關的文件遞交給專利局
這也是專利轉讓流程中重要的一個部分。因為只有專利局審核通過后才能讓專利轉讓具有法律依據,未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五、等待專利轉讓結果
當審查后,專利局會對審查結果做出通知。如果審核通過的話,專利局一般會在二到六個月內發專利轉讓合格通知書,并且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庫中查詢到相關的變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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