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利申請成功后要注意的有什么?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
1、專利證書內容的修改
由于更改后的內容不可同時受到法律保護,因此申請成功后的專利內容若有更改,如申請后地址、名稱、專利權等變更,應及時自行或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專利可更改的內容有:申請號、申請日、發明創造名稱、分類號、優先權事項、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事項、發明人姓名、專利代理事項、聯系人事項以及代表人等。
2、專利許可與轉讓
專利申請成功后,有可能涉及到專利許可,具體可分為制造許可、使用許可、銷售許可等,具有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的作用。可以以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被許可方在一定范圍內使用其專利,并支付使用費的一種許可貿易。
專利許可與專利轉讓需要區分開來,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不管是專利的許可還是轉讓,具體權力的授權以及使用范圍及時間許可都應邀請專業律師指導,方能避免發生權力糾紛。
3、專利年費的繳納
專利申請授權后,專利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除繳納專利登記費外,還應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專利年費需要每年按時繳納,從申請開始到專利權終止,要辦理多次繳費手續,申請人可自行向專利局繳納或者委托代理機構繳納。
4、原始資料的保存
需要保存好所有專利申請的材料底稿、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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