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提前公開到底好不好呢?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局經開始檢查認為創造專利請求符合本法規定的,自請求日起滿18個月,應將該請求予以發布。
專利提前公開到底好不好:
所謂提早公開,是指創造專利自請求日起,有優先權的自優先權日起,請求人可要求提早公開其專利請求,并應提交提早公開聲明。
提早公開聲明經專利局開始檢查合格后可即時進入公開程序。提早公開聲明只適用于發明專利請求。請求人提出提早公開聲明不能附有任何條件。
早日公開發明專利的優點便是:請求人能夠盡早取得專利法所規定的臨時權利。對該專利往后進入市場、占領市場有或許起一定協助作用。
萬物是相對的,有好就有壞,提早公開的壞處是:
1、過早公開別人就可能利用該請求,危害請求人的利益。
2、對撤回的專利請求公開和未公開結果是大不一樣。如請求內容沒有公開,該技能還能夠作為一項技能秘密由請求人擁有,并且日后還可從頭提出專利請求;如請求內容已經公開,則意味著該技能進入了公知技能領域,請求人就不能再就相同內容取得專利維護了。
因此請求人往往期望公開晚一些,以便有更多的時刻來最終決議是否公開其技能或為技能的公開做準備。從大眾的角度來看,則期望盡早發布,在別人創造的啟迪下,盡早地研究和開發出更新更先進的技能。



在線咨詢
給我電話
掃一掃
顧問QQ
全國熱線
投訴建議
回到頂部
提交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