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中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那么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是怎樣的?
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初步審查
初步審查又稱“形式審查”,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受理專利申請后對其所作的形式審查,其目的在于查明該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法關于形式要求的規定。我國《專利法》第34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申請的公布
對于符合初審要求的發明專利申請,專利行政部門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所謂公布,即將發明專利申請的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等文件全文在發明專利公報上登載。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實質審查
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在一般情況下,是申請人主動提出實質審查,申請的時間是自申請之日起3年內,當然在申請公布之后提出。實質審查一般不能自動進入,因為申請人如果在自申請日起3年內不提出實質審查,3年期滿該申請就不能得到實質審查,產生原申請被視為撤回的法律后果。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即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并且要通知申請人。
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批準專利、登記發證和公告
專利在經過實質審查后,符合專利法的要求的,進入專利授權程序。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將在發明專利公告上刊登授予的專利權,以示公告。專利被授權以后,專利申請人就成為專利權人,取得相應的法律權利,有權自己實施和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權,并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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