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如何計算深圳專利轉讓的費用,專利轉讓除了雙方運用科學的方法,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外,還會產生一定的轉讓費用,那么2020年如何計算深圳專利轉讓的費用?
2020年如何計算深圳專利轉讓的費用?
(1)一次性結算、提成、固定與提成相結合。“一次性結算”是指簽定轉讓合同后,按合同所定的價格,由被許可方(受讓方)一次性向許可方(專利權人)支付轉讓費。
(2)“提成”分固定提成和滑動提成兩種,“固定提成”就是把合同產品的生產數量或者凈銷售額人為地固定在某一個數字上(不管實際的生產數量或凈銷售額是多是少),在提成所限內每年按這個數字提成;“滑動提成”就是按照每年實際生產出來的產品數量或實際的凈銷售額提成。
(3)“固定與提成相結合”中“固定”的部分叫初付費,也叫“入門費”,這部分費用在合同生效后就要立即支付;“提成”部分要在項目投產后在合同約定的年限內支付,方法同“提成”。
專利轉讓稅率:
1、個人所得稅。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及其他特許權取得的所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所列舉的應稅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之一,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其計稅方法是:納稅人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為20%。
2、營業稅。凡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等屬于《營業稅暫行條例》中稅目稅率表所規定的應稅收入(轉讓無形資產),應當依法繳納營業稅。其計稅方法是:以轉讓無形資產所取得的全部收入作為計稅依據,依5%的稅率計算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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