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終止是什么意思?專利權終止,是指專利權法律效力的消滅。專利權終止后,該發明創造即成為社會公共財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專利權終止是什么意思:
1、期限屆滿終止
發明專利權自申請之日起20年,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之日起10年,依法終止。
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終止
特別提醒,如果是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繳納年費的話,可以在當年年費繳納期滿的六個月之內,進行補交年費和滯納金,恢復專利權。否則,自滯納期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一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如果專利權人仍未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專利管理機構將在終止通知書發出后四個月內,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后,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專利權因未繳納年費而終止的,終止日為上一年度期滿日,法律依據是《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的規定。
3、專利權人主動聲明放棄專利權
專利權終止之后,任何人可以免費實施其專利技術,專利技術變成為公共資源的一部分。專利權終止與專利權無效是有差別的,專利權終止是從終止日之后才變成公共資源,而專利無效是視為專利權自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