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程序是指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
1、駁回復審是申請專利被駁回的唯一救濟途徑。
2、如代理公司在審查意見答復過程不是專業的而造成駁回,很有必要復審來挽回。
3、專利局單獨一名審查員,專利駁回具有主觀性,當事人可在駁回復審中通過理由闡述并提供證據來影響專利復審委對專利的再審判,三名審查員審理更客觀。
4、重新申報其他專利技術,審查時間2年左右,時間成本太高,復審相對于時間周期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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