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許可與專利轉讓的區別,專利許可和專利轉讓是企業在運營實踐中常常發生的事情,但是很多人都不明白這兩者的區別,僅僅知道只要獲得某項專利的轉讓或許可,便可使用該項專利。
1、專利轉讓是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權全部轉讓(出售)給他人的行為。在專利權轉讓中,轉讓專利權的一方為轉讓方;接受專利權的一方為受讓方。一旦發生專利權的轉讓,轉讓方就不再對該專利擁有任何權利;受讓方即成為該專利的新的所有者,有權行使專利權的所有權利。
2、專利許可是專利權人允許他人在一定區域內、一定期限內以一定方式使用專利。給予許可的專利權人為許可方;接受許可的一方為被許可方。
(二)專利許可的作用
1、通過專利許可,企業可以收回研究開發的投人并取得最大的回報,使專利產生最大的市場價值。
2、通過專利許可,科學技術成果得以推廣應用,從而促進國家的技術創新,提高國家的科技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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