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專有使用權,我國著作權法中將著作財產權的許可使用分為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法律并未對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的內涵和外延做出明確界定。那么著作權專有使用權是怎樣的?
著作權法中專有使用的概念相當于商標法中的獨占使用許可和排他使用許可,究竟是獨占抑或是排他,要根據許可使用合同的具體約定。如明確約定著作權人可以同樣方式使用作品,則為排他;如未做出約定或約定不明,則為獨占,被許可人可以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做同樣方式的使用。
著作權專有使用權一、獨占許可
它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版權所有人授予引進方使用該版權的專有權利,版權所有人不能在此范圍內使用該版權,更不能將該版權再授予第三方使用。
著作權專有使用權二、排他許可
它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版權所有人授權引進方使用其版權的同時,自己仍然保留繼續在同一范圍內使用該版權的權利,但不能將該版權授予第三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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