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跟世野小編一起來了解下關于義務商標變更提交的材料和流程都有哪些的吧!
申請人應根據辦理的具體事項提供相關的材料:
1、需要變更名義或者地址的,應當填寫《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如果商標注冊人或者申請人同時申請變更名義和地址,填寫一份申請書即可;
2、需要刪減注冊商標或注冊申請中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的,應當填寫《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書》,但不能對商品或服務項目加限定或修飾詞句;
3、需要變更商標代理人的,應當填寫《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
4、如果發現注冊書件或者申請書件中有錯誤需要更正的,應當填寫《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這里所說的需要更正的錯誤僅限于申請書件中的個別文字錯誤。
在義烏商標變更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1、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
2、變更申請提交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變更申請,商標局給發出《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給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3、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將發出補正通知書,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變更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
4、變更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發給申請人變更證明,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5、變更申請被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的,商標局將發出《視為放棄通知書》或《不予核準通知書》。
6、共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后,變更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應申請補發證明。
7、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申請的,商標局將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9、變更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異議、異議復審、駁回注冊復審申請的代理人的,須直接向相關部門提交變更申請,變更、轉讓、續展、注銷申請的代理人不能通過《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實現變更。
義務商標變更流程: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2、辦理變更手續的,每一件商標(每一注冊號)應填寫一份變更申請書,并加蓋申請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來辦理的,只須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即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變更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企業的,應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部門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事業單位的,應當出具事業單位登記機關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證明上的變更前名義和變更后名義應當與申請書上變更前名義和申請人名稱相符。 外國企業或外國人僅需變更其中文譯名的,應提供該外國企業或外國人申請變更中文譯名的聲明。
5、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其申請人名義的變更,也應按照上述規定辦理。
6、申請變更地址的,不需附送變更證明,但自然人跨國籍變更地址的情況除外。
7、自然人跨國籍變更地址的,申請時應提交其在現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
以上義務商標變更的相關資訊內容解答到這啦,如果您對于商標變更這塊還有任何疑問的,歡迎來電咨詢:400-06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