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后需要如果沒有問題,商標局會在6-10個月審核完成,下發核準轉讓證明,意味著商標核準轉讓了,那么核準商標轉讓是什么意思呢?下面由世野小編為您詳細地解答。
核準商標轉讓是由商標局批準的,其結果是獲得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等同于我們常說的商標轉讓核準證明。依據現行商標法律規定及官方業務流程,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在商標局制備的固定書式《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加蓋公章或簽字,然后由受讓人以轉讓商標申請手續辦理人的身份一并向商標局提交受讓人的身份證明(包括營業執照、身份證等)、商標代理委托書等材料,同時繳納商標轉讓申請費。按照現行注冊商標轉讓程序的要求,辦理商標轉讓申請暫不需要提交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簽署的商標轉讓合同,唯一能體現轉讓人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就是《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上轉讓人的公章或簽字。
受理商標轉讓申請后,商標局根據相對性條款和絕對性條款主要針對“轉讓人的主體資格”、“商標權權利狀態”、“一并轉讓”、“不良影響”等要點進行審查。注冊商標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將依法予以核準,并通過官方定期刊物《商標公告》進行公告的同時向受讓人核發《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未確權的商標申請權轉讓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將在核準后直接對商標名義人進行變更。自商標局核準之日起,受讓人享有商標權。
此外,鑒于目前“盜賣他人商標現象愈演愈烈,商標局將從嚴審查商標轉讓”,為有效遏制非法轉讓他人商標的猖獗現象,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2005年11月出臺新措施完善程序從嚴審核商標轉讓,將重點審查商標轉讓申請書及商標轉讓協議書上的印章和簽名,采取的措施具體包括:
一、將商標轉讓申請書上轉讓人使用的印章或簽字,與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時使用的印章或簽字進行核對;
二、對印章明顯不符的,要求轉讓人必須說明印章變更情況,提供印章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并提供轉讓人的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章戳)和轉讓雙方申請人簽訂的轉讓協議;
三、對簽字明顯不符的,要求轉讓人必須說明情況,并提供轉讓人的有效證件(簽字)和轉讓雙方申請人簽訂的轉讓協議;四、對印章或簽字明顯不符的向申請人發出《轉讓申請補正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必須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不含往返郵程)按有關要求補正,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的,商標局將視為申請人放棄補正,駁回其轉讓申請。
知道了核準商標轉讓之后,那我們不妨也一起來了解下核準商標轉讓證明。

什么是核準商標轉讓證明?
核準商標轉讓證明就是商標受讓人與商標轉讓人達成商標轉讓協議后,商標受讓人向國家商標局提出注冊商標轉讓申請,若經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商標轉讓,商標局將會向商標受讓人下發商標核準轉讓證明。該商標轉讓核準證明要與原有的《商標注冊證》一起使用。簡單理解就是核準商標轉讓的一個書面證明材料。
那么拿到核準商標轉讓證明要多久呢?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當前辦理商標轉讓完成手續及審查的,也就是拿到轉讓證明大概需要花費6-8個月的時間。
以上是對于“什么是核準商標轉讓、核準商標轉讓證明”的相關內容解答到這啦,如果您對于商標這塊還有任何疑問的,歡迎來電咨詢世野顧問:400-06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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