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國兩制的原因,如要在澳門地區獲得商標法的保護,需要在澳門經濟局注冊澳門商標。澳門商標采用注冊在先原則,因此如有意向的商標建議及早注冊。澳門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聯合商標、證明商標、立體商標、聲音商標的申請注冊。
澳門商標保護客體
澳門商標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常見的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和組合商標,這里建議,如果您想注冊的商標,既有圖形,也有文字的組合商標建議分開組成,這樣不僅成功率高,且可以分開使用獲得保護。
商標在是否具有法律保護上面分為注冊商標和非注冊商標。澳門商標也是按照類別注冊保護的,按照尼斯分類,一共分為45個類目,如果您想獲得哪個類目的保護,就注冊相應的類別中的商品項。
澳門商標不予注冊情形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一百九十九條 拒絕注冊的情形如下:
1、下列者不受保護:
a)單純以產品本身性質所需之形狀、為取得某種技術結果所需之產品形狀或借以給予產品實質價值之形狀而構成之標記;
b)單純以可在商業活動中用作表示產品或服務之種類、質量、數量、用途、價值、來源地或產品生產或服務提供之時節或其他特征之標志而構成之標記;
c)已成為現代語言或在商業實務中屬正當及慣常使用之標記或標志;
d)顏色,但以獨特及顯著方式互相配搭之顏色或與圖形、文字或其他要素配合使用之顏色除外。
商標注冊材料
1.商標圖樣;
2.申請注冊的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
3.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申請人詳細聯系方式:聯系人、收信地址、電話、郵箱。

澳門商標注冊流程
1.遞交申請
準備商標注冊申請材料,包括商標名稱,準備注冊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申請人資格證明資料,商標注冊代理委托書。
2.形式審查:
澳門經濟局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知識產權法》的規定,若符合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受理通知書。
3.刊登申請公告
對于形式審查符合規定的商標,將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刊登申請公告,公告期為2個月,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
4.實質審查
澳門經濟局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禁用條款、不具有顯著性、存在近似商標等)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5.批準公告
對符合《知識產權法》有關規定的,且沒有人提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予以公告;
6.領取注冊證
批準公告之日起1個月上訴期滿,且沒有人提出上訴的,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放注冊證。
澳門商標注冊所需時間
澳門商標注冊的回執時間為3周內;一般注冊周期為8-12個月;商標有效期為7年,期滿前6個月內提交并繳納續期費用,續展的有效期也是7年。
保護期限
澳門商標權的保護期限為7年,到期前6個月內可以辦理商標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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